贯通资本市场和实体文化产业,是文化金融研究与实践的重要视角。然而,文化产业和高科技产业都是属于轻资产行业,融资很难,需要政府扶持。此前国家花巨资补贴软件等各类高科技产业,文化内容产业得到的政府补贴估计不到高科技产业的1%。此外,从行业资金投向看,高科技园区主要由政府主导,钱都补贴到科技公司,但是文化产业园区由民营企业主导,钱主要补贴给地产商和二房东。由此而言,真正投资和补贴到文化内容企业的钱是极少的。也就是说,文化金融中扶持企业还是挺可怜的,全国文化企业几十年的融资总额估计不到一个最大家电企业或者地产公司历年来的融资总额。所以说,文化企业既没有得到关照,自身也不争气。
其实,文化金融的价值和发展完全取决于文化企业自身的强大和发展格局;不管是孙正义还是南非的投资公司都从中国的BAT即游戏公司和互联网公司、广告公司中各自赚到了几百亿美元,说明好的文化产业投资价值可以超过普通的科技公司几十倍甚至几百倍。
问题转而向一个方向迈进,文化金融怎么样扶持中小文化企业成长?文化金融扶持企业的风险敞口能不能由政府出面解决,或者由已有的文化产业专项基金作为杠杆撬动规模化的银行贷款?民营投资和各类金融活动主要集中在文化企业的股权投资和并购,融资方面需要政府或者政府的平台金融公司帮助解决;如果政府也不解决融资难问题,文化产业的结局就是少数几家大公司持续增长而已。但是,文化内容产业主要是由民营中小文创企业来承担生产任务的(BAT都是平台;国企多数做平台和传媒而不做内容生产);假如没有大批民营文化内容生产企业的快速增长,中国文化走出去的结果可想而知。
因此,可以说,文化金融领域的政府推动必须细化到实践层面;解决文创企业基础的融资问题既有产业的价值也有战略的价值,同时更有提升我国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我国国际文化竞争力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