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企业:富士通、松下
1、富士通的“大赛”式创业
为推行内部创业,富士通成立了专门的基金,只要在富士通工作3年以上的员工,公司都鼓励他们申请创业基金。他们采取的是递交创业计划书的形式,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大赛”,“大赛”主要考核两项:一是员工个人是否具有创业素质;二是创业领域、计划书的可行性以及是否风险较小,收益稳定。公司为此成立了专门的创业评定机构,那些被选上的员工,公司会给其投入创业基金。这笔钱被当成是以公司的资金入股,与员工的智力和技术共同新创公司,富士通在新公司所持的股份通常不会超过50%。随即,公司与创业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可以提供资源、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2、松下的“创业基金”
松下在2000年也投资100亿日元设立了公司创业基金,用于支持员工创业,方式也是通过商业计划书。为了鼓励员工创业,松下规定,创业者初期出资比例可以在30%以下,
以后再从松下公司回购股份,并且创业的员工可以签约成为松下的合同工,即使创业失败,5年内仍可回公司继续工作。
3、展“异”存“同”
同样是成立创业基金,目的和运作各不相同,富士通的创业基金更利于让企业获得好的投资回报,而松下的创业基金则倾向培育员工成为勇于向新生事物挑战的创业人才。
4、尤登弘教授的点评:
两家公司通过商业计划书的形式,让想要创业的员工放下包袱,不仅给予制度上面的保证,并且也给予资金上的支持。日本有许多建立鼓励员工创业制度的企业,当在公司内征得有发展潜力的创业计划时便全力出资提携,但一旦遇到挫失便失去扶持热情,最后不了了之。松下建立鼓励员工独立创业制度的根本宗旨,在于激发有创业志向的员工的创业热情,为松下本身的发展注入活力。这样的创业方式已经日趋成熟,而时下正是中国企业发展的良好时机,对于正在壮大的民营企业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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