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皇帝御注《道德经》
老子《道德经》博大精深,震古烁今,历史上曾有四位皇帝(唐玄宗、宋徽宗、明太祖、清世祖)诠注,史称“御注道德经”。
唐玄宗序
昔在元圣,强著玄言。权舆真宗,启迪来裔。遗文诚在,精义颇乖。樶其指归,虽蜀严而犹病;摘其章句,自河公而或略。其余浸微,固不足数。则我玄元妙旨,岂其将坠?朕诚寡薄,尝感斯文。猥承有后之庆,恐失无为之理。每因清宴,辄叩玄关。随所意得,遂为笺注。岂成一家之说,但备遗阙之文。今兹绝笔,是询于众。公卿臣庶,道释二门,有能起予,类于卜商针疾,同于左氏渴于纳善。
朕所虚怀,苟副斯言,必加厚赏。且如谀臣自圣,幸非此流。县(悬)市相矜,亦云小道。既其不讳,咸可直言。勿为来者所嗤,以重朕之不德。
宋徽宗序
《道经》:道者,人之所共由;德者,心之所自得。道者,亘万世而无弊;德者,充一性之常存。老子当周之末,道降而德衰,故著书九九篇,以明道德之常,而谓之经。其辞简,其旨远,学者当蔽识而深造之。
《德经》:道无方体,德有成亏。合於道,则无德之可名;别於德,则有名之可彼辨。仁义礼智,随量而受,因时而施,是德而已。体道者异乎此,故列於下经。
明太祖序
朕本寒微,遭胡运之天更,值群雄之并起。不得自安于乡裏,遂从军而保命,几丧其身而免于是乎。受制不数年,脱他人之所制,获帅诸雄,固守江左,十有三年而即帝位,奉天以代元,统育黔黎。
自即位以来,罔知前代“哲王”之道,宵昼遑遑,虑穹苍之切,鉴于是,问“道”诸人。人皆我见,未达先贤。
壹日,试览群书,检间有《道德经》壹册,因便但观,见数章中尽皆明理。其文浅而意奥,莫知可通,罢观之。后旬日,又获他卷,注论不同。再寻较之,所注者人各异见。因有如是,朕悉视之,用神盘桓其书久之,以壹己之见,似乎颇识。意欲试注,以遗方来。恐今后人笑,于是弗果。
又久之,见本《经》云:“民不畏死,奈何以死而惧之?”当是时,天下初定,民顽吏弊,虽朝有十人而弃市,暮有百人而仍为之。如此者,岂不应《经》之所云?朕乃罢“极刑”,而囚役之。
不逾年,而朕心灭恐,复以斯经。细睹其文之行用,若浓云霭群山之叠章,外“虚”而内“实”,貌态“仿佛”,其境又不然。架“空谷”以秀“奇峰”,使昔有巍峦,倏态成于幽壑,若不知其意,如入混吨鸿蒙之中。方乃少知微旨,则又若皓月之沉澄渊,镜中之睹实象,虽形体之如,然探亲不可得而扪抚。况本《经》云:“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以此思之,岂不明镜水月者乎?
朕在中宵,而深虑明镜水月,形体虽如,却乃虚而不实,非著象于他处,安有影耶?故仰天则水月象明,弃镜扪身则知已象之“不虚”。是谓物外求真,故能探其壹二之“旨微”。遂于洪武七年冬十二月甲午,著笔强为之辩论,未知后世果契高人之志欤?
朕虽菲材,惟知斯经乃万物之“至根”,王者之“上师”,臣民之“极宝”,非金丹之术也。故悉朕之丹衷,尽其智虑,意利后人,是特注耳。
是月甲辰书成,因为之序。
清世祖序
朕闻:道者,先天地而为万物宗,生生化化,莫得而名者也。惟至人凝道於身,故其德为玄德,而其言为圣言。老子道贯天人,德超品汇,著书五千余言,明清净无为之旨。然其切於身心,明於伦物,世固鲜能知之也。
尝观其告孔子曰:“为人子者,无以有已;为人臣者,无以有已。”而仲尼答曾子之问礼,每曰“吾闻诸老耽”,岂非以人能清净无为,则忠孝油然而生,礼乐合同而化乎?犹龙之叹,良有以也。
自河上公而后,注者甚众。或以为修炼,或以为权谋,斯皆以小智窥测圣人,失其意矣。开元、洪武之注,虽各有发明,亦未彰全旨。朕以圣言玄远,末学多岐,苟不折以理衷,恐益滋伪误。用是博参众说,艾繁去支,厘为一注。理取其简而明,辞取其约而达。未知于经意果有合否。
然老子之书,原非虚无寂灭之说,权谋术数之谈。是注也,于日用常行之理,治心治国之道,或亦不相径庭也。爱序诸简端,以明大旨云。
顺治十有三年,岁次丙申仲春朔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