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有效、合理地利用人力资源,在人才招聘、录用管理方面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和规范公司各事业部及各部门员工的招聘、试用、转正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所有员工的招聘及录用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不能遵照本制度执行的,经总经理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二章 招聘管理规定
第一节 招聘计划
第四条 各部门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补人员,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工作部审核并做出建议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批示完毕后,由总经理工作部保存。
第六条 总经理工作部每月对各部门现有人员适职情况、考勤情况、流动率、人员增补申请以及应储备人力进行汇总,结合公司编制以及经营情况拟定月度人力资源计划。
第二节 招聘程序
第七条 招聘方式,原则上进行公开招聘。通过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会,网上信息、报纸广告、及猎头招聘。
第八条 应聘人员应呈递以下资料:
1、 填写《国测科技职位申请表》
2、 交验身份证、学历证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 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
第九条 由总经理工作部初选确定初试名单,并做好面试前准备工作。
第十条 复试分为面试和笔试。特殊职位的应聘者还须进行笔试。
第十一条 经核定录用人员,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发放录用通知,安排上岗。
第十二条 对于不予录用的人员,总经理工作部将告知需求部门,并将应聘 人资料存入人才库或依应聘人要求退还。
第三节 面试程序
第十三条 为提高录用人员质量,更好的对录用人员综合能力、技术能力的考核,总经理工作部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参与跟踪和安排,并积极采用不同的面试模式以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四条 面试形式
1、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通过在面试中表现出来的气质风度、情绪稳定性、自我认知等个性特征考验应聘者综合能力;(具体面试安排和考核方向及相关面试题目见总经理工作部《各岗位面试提纲》)
2、复试主要采用对专业技术知识的掌握进行考评;
3、中层以上干部、高端技术岗位需要进行第二次复试,采用一对一单独面试;
第十五条 面试小组的组成
1、初试:总经理工作部相关负责人
2、复试:总经理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该岗位直接上级、技术负责人。
3、中层以上干部、高端技术岗位主要由集团分管副总经理、用人单位经理、技术总工分别进行各方面能力面试。
第十六条 公司各事业部及各部门员工的招聘工作统一由总经理工作部统筹安排。特殊情况下(技术岗位员工),经总经理工作部同意,可委托用人部门直接进行人员招聘,但需将人员详细档案、简历交总经理工作部。
第十七条 聘用名单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第一责任人签署意见后上报总经理工作部统一发放录用通知、安排入职。特殊岗位要求需集团总经理复试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录用,具体包括:
1、中层以上干部和高端技术岗位;
2、公司员工的直系、旁系亲属、三代姻亲以及未婚夫、未婚妻等;
3、公司部级以上干部的同学、同乡、前任单位的同事关系;
4、各级部门负责人推荐的人员;
5、男性年龄超过45岁,女性年龄超过40岁;
6、原为公司员工,后因故离开公司者。
第三章 员工录用管理规定
第一节 试 用
第十八条 经核定录用的人员,通知其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原件以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登记照一张、近期体检证明到总经理工作部报到。
第十九条 总经理工作部审核试用人资料后,由试用人员填写《员工档案表》、《初聘人员测评转正表》,明确试用期目标并告知试用期人员考核方法和具体要求等,并为其办理考勤卡(餐卡)并解释使用。
第二十条 由总经理工作部审核入职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后,到所派部门报到,上岗试用,新进员工直接上级根据前述表单要求,认真填写试用期的目标要求,明确告知试用人员其工作目标与要求。试用人员阅读并同意试用期要求后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初聘员工在试用期间由总经理工作部与用人单位共同管理。试用期人员经评定合格转正后,正式移交用人单位使用管理。共管期间,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人员关系管理,用人部门负责工作安排及人员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试用人员每半个月须进行一次书面工作总结。根据各岗位性质与试用期长短不同,划分其测评周期。每半个月界定一次测评阶段,由用人单位负责人与总经部审阅工作总结,或与本人面谈,共同讨论给予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由总经部告知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 如若未按以上条款执行,经发现追究初聘员工直接上级责任。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工作部为试用人员建立档案,应具备以下资料:
1、 职位申请表、面试评价表、复试意见等;
2、 入职审批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及职称等个人资料的复印件;
3、 试用人填写的公司统一发放的《员工档案表》;
4、 近期体检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5、 前一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第二十五条 录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如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即辞退。
第二十七条 试用期为1-6个月。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总经理工作部决定转正或辞退,试用时间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节 转 正
第二十八条 试用期满,同时提交“初聘人员测评转正表”,并根据考评级别决定试用人员转正或辞退。
第二十九条 各测评阶段累计2次评定为“E差”或4次“D可”者,试用期评定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第三十条 各测评阶段累计3次评定为“D可”,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进行二次考评,延长期评定结果仍然有“D可”者,不予录用。
第三十一条 各测评阶段不属上述两类者,原则上试用期评定结果为合格,通过试用;其中通过试用者累计获得2次“A优”及以上者,可在转正工资基础上自动上浮一级;
第四章 招聘纪律
第三十二条 未经总经理工作部批准,擅自录用员工,其招聘录用的相关程序视为无效,总经理工作部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计发薪酬。新聘人员一律予以辞退并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人员入职及转正日期均以总经办签发相关通知单日期为准。
第三十四条 由公司员工向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者,如若录用,公司将给予推荐者一定奖励。(具体办法见《奖惩制度》)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工作部招聘人员对每次招聘工作进行评估,并逐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招聘工作效率。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总经理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