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人
马红漫专栏
据悉,新电改方案已于近日内部下发,但方案内容与此前流传的版本相比尺度有所收缩,并未涉及电网拆分等业内认为的顽疾。
事实上,本轮电改的主体架构就是“管住中间、放开发电与售电两头”,即逐步实现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式核定输配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未来,电网公司统购统销“吃差价”的垄断局面将被打破,电力用户将拥有向不同
市场主体购电的选择权。可见,随着改革步伐向纵深迈进,
市场之手将在电力资源的配置及价格核定方面发挥更多作用,以此规避行政主导模式下的诸多弊病。
电力是民众日常生活离不开的重要能源,也是支持工商业正常运作的基础资源,故而社会各界对其价格波动较为敏感。回顾此前电价改革轨迹,为保障国计民生平稳发展,主管部门一直对电力系统施以较多的管制举措,其结果就是电价长期在均衡价位下方徘徊,未能合理反映发电成本、供求结构、环保支出等因素。尤其是在上游煤炭领域已实现
市场化经营的背景下,“计划电”烙印迟迟未能减弱,这一局面在让发电
生产企业纠结不已的同时,高耗能大户却因此获得了隐性补贴。需要指出的是,即便是在电力系统内部,也存在利益分配不均现象,电网企业依仗对“输电、配电、售电”的专营实现了旱涝保收。而且,这种僵化的入网电价与配售模式甚至抑制了风力发电、生物发电等新能源的应用
市场。
以此观之,电力系统改革需要平衡诸多主体之间的利益,推进实非易事。此次新电改也只是开放了新增售电业务,并未如
市场预期的那样对原有售电板块动刀。但无论如何,在电力系统全面引入
市场交易机制已是大势所趋。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
市场化电改在实施之初虽然会遭遇诸多阻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社会效益就会逐步彰显,
市场自我调节机制会引导发电企业夯实内部管理、引进先进技术,届时整体电价水平将会在业内规模效应、
市场竞争
压力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降低到合理区间,英、法、日等国在电改后十年左右电价水平都下降了20%以上。其间,新能源发电也将会获得介入
市场的良机,最终让民众与
经济实体切实获益。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电改方案正式落地之前,深圳已于今年1月先行展开了相关试点工作。目前,深圳已成立了一家名为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的民营企业,意在以国际通行的准许收入模式确定独立输配电价,并履行与大用户议价的职责。一旦条件成熟,电网企业将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而发电侧与售电侧主体如何开展有序竞争则需接受现实考验。可以说,深圳试点是新电力改革的一次预演,这一样本的政策绩效值得期待。
其实,电力系统改革不断推进演绎就是行政部门与
市场无形之手重新定位、厘清边界的过程,主管部门需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主动简政放权,最终完全回归裁判员角色,是为电力系统内各实体间实现充分博弈、电力
市场出清价格自发浮出水面的必要前提。当然,在
市场化改革初期,电价变动可能较为频繁,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形成较大影响,主管部门需对包括财政专项资金补贴、把控改革节奏等在内的工作做出充分预判与合理安排,以舒缓电力改革实施给社会各界形成的冲击力度。(作者系
经济学博士)